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市科技局关于加强建设事业科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发〔2005〕31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建委、市科技局《关于加强建设事业科技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5年7月19日
关于加强建设事业科技工作的意见
(市建委、市科技局 二○○五年七月六日)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行业的科学技术水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根据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
建设部《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
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推进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的意见》(青发〔2004〕15号)等要求,现就加强我市建设事业科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建设事业科技工作的重要性
1当前,我市正处在加快建设全国重点中心城市和世界知名特色城市的关键时期,建设科技工作正结合我市提出的生态市建设规划及“科技奥运”、“绿色奥运”的目标,坚持以“三节两化一治”(节能、节水、节地、信息化、污水资源化、污染治理)为重点,加快科技创新的步伐。但目前,我市的建设科技事业与发达地区相比,仍然存在相当的差距,适应建设事业发展需要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行业科技进步的新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和形成。因此,只有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建设科技工作,把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建设行业创新体系建设,既注重关键技术的自主创新,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实现建设行业高新技术领域的局部突破,又注重应用智能技术、环保技术、新材料技术等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建筑业、房地产业和市政公用事业,加速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才能从整体上促进我市建设行业技术水平的全面提高,推动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
二、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立健全建设事业创新体系
2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行业创新体系。技术创新是建设事业创新体系的核心,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企业要制定技术创新规划,完善各项配套措施,逐渐增加技术创新的资金投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要加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技术中心及相应机构的建设,提高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开发能力,使之成为自主研发和承接、转化科技成果的基地。要建立覆盖全行业的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体系,使工程技术中心成为面向全行业,以研究开发行业共性技术和公益技术为重点的技术开发基地,发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孵化器作用。推进建设行业创新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加强产学研结合,为建设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提供有效的体制保障。鼓励企业积极争取市财政部门在科技资金中安排的专项经费及有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