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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出版社(青岛电子音像出版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出版社(青岛电子音像出版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青政办发〔2005〕33号 2005年8月2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青发〔2004〕12号),《青岛出版社(青岛电子音像出版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青岛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现予印发。

青岛出版社(青岛电子音像出版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青发〔2004〕12号)精神,青岛出版社(青岛电子音像出版社)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配置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出版发行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出版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家部署制订重点图书选题计划。
  (三)编辑出版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读物;编辑出版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经济读物。
  (四)编辑出版科技、少年儿童、文化教育、文学艺术、外宣旅游等读物。
  (五)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有关规定出版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六)负责出版系统的其他重大投资发展项目。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青岛出版社(青岛电子音像出版社)设16个处室。
  (一)办公室
  协助社领导协调日常行政工作;负责综合文字工作;负责督查督办、会议组织、信息、信访、档案、保密、综合治理、行政后勤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政工处
  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三)总编辑室
  研究制订出版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社图书选题计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协调各编辑部的编务工作;负责图书出版合同和本版图书样书及书稿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执行发稿计划,对书稿进行检查;负责组织召开编务会议和编、印、发协调会,协助总编辑办理有关编辑业务;负责图书评奖和图书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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