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电子商务人才的使用与培养,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全面加强信息化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信息技术带头人的培养,逐步形成结构合理的电子商务研究、咨询、工程、监理、运营、服务等人才梯队。实施多层次的信息化人才教育培训计划,建立信息化人才培训体系和制度,广泛开展信息技术和信息能力教育宣传普及工作。同时,依托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的资源,借助相关高校的力量,把青岛建成全国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基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为加强电子商务发展的组织协调,建立由市信息产业局、经贸委、发改委、交委、财政局、工商局、外经贸局、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青岛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制定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信息产业局。
(二)规范市场发展。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有利时机,抓紧制订我市电子商务管理办法和有关政策措施,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保障网上交易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努力创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维护企业和消费者权益。
(三)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加强网络化、系统化、社会化的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电子商务工程技术研究、成果转化、咨询服务、工程监理等服务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四)积极实施电子政务,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加强企业网上纳税、网上年检、网上申报等电子公共服务工作。充分利用网上招商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要不断扩大电子商务应用范围,鼓励政府部门通过互联网进行采购、招商、拍卖及召开视频会议等活动,推动电子商务的普及和深入发展。
(五)加强舆论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将宣传电子商务作为一项社会公益性宣传项目,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引导广大企业和消费者充分认识开展电子商务对提高社会信息化水平、促进经济发展的深远意义,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六)加快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国内外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有效经验,切实加强本市企业与国内外有关部门和机构的技术合作,推动区域经济的市场融合。对在电子商务发展和应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中介机构以及示范性电子商务项目,市政府将给予一定奖励。同时,通过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建立电子商务产业风险投资机制,鼓励面向电子商务产业的风险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到境外申请上市筹资。通过政策引导,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在各个领域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