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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青政发〔2005〕57号 2005年9月28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电子商务的发展,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2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把青岛建设成为全国重点中心城市和世界知名特色城市的目标,坚持政府引导、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服务于民,着力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广电子商务应用,把青岛建设成为配套设施全面、政策法规健全、服务特色鲜明的区域电子商务中心城市之一。
  (二)发展目标。“十一五”期间,建立服务港口物流、外贸、旅游的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推动全市优势产业向纵深发展。具体目标是:
  在产业链中居于核心环节的各名牌企业全面开展企业间电子商务应用,通过成熟的电子商务技术,整合上下游关联企业,构成业务协同的全程供应链,实现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的融合与集成;大型零售企业供应链及集团内部均实行电子商务,并开通网上商城;6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和商贸服务企业实现电子商务活动。企业能够运用电子商务平台降低上下游之间的过程管理成本,用集成制造系统共享管理数据,生产效率大幅度提高。
  建立若干个面向广大社会用户,服务奥运,集网上支付、物流配送、身份认证为一体的综合性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使普通市民能够享受到以电子商务为基础的现代服务业所带来的便利。
  中小企业内部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30%的中小企业有自己的网站,企业通过网络实现的交易额占总交易额的15%以上,出现若干个以行业为基础的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建立比较完备的电子商务应用政策措施,法制环境比较健全,初步建立结构合理的电子商务人才队伍,使我市成为区域性电子商务交易及支付中心。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建设,促进我市重点领域电子商务的发展。充分发挥我市口岸优势,以港口信息资源为依托,建立物流信息及电子商务服务系统,集成码头、海关、船公司、箱站、货主、代理等相关航运单位的信息、数据,建设口岸物流信息平台,提高通关效率,实现青岛口岸物流“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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