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实施“平改坡”工程,2005年,主要改造小鱼山、青岛大学周边,山东路、东西快速路两侧等重点区域,改造楼房约160座,平顶面积8万多平方米。
各区要分期分批做好辖区内户外广告及亭体设置规划的编制工作,并按照规划做好户外广告亭体经营权的招标、拍卖工作。
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各类亭体、户外广告、占路经营”三项整治,对市区内未经审批或手续不符合要求及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各类亭体进行集中清理,不断净化、美化城市环境。
(七)治理恢复地质地貌景观,搞好风景名胜区整治
严格按照《青岛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确定的禁采、限采和可采区域,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依靠有效的行政管理手段,在禁采区域内一律不设采矿权。继续严厉查处违法采矿行为,以及在各风景名胜区、地质遗迹保护区、旅游区和重要交通沿线、海岸线范围的采石行为,巩固城乡周边地区山石资源开发专项整顿成果。
搞好崂山风景区的环境整治,对太清宫、棋盘石、仰口三景区的标示系统、垃圾箱进行统一规划和更新改造。对八水河-龙潭瀑游览路以及北九水内三水-六水游览路进行拓宽改造,同时对沿线绿化、摊点、垃圾箱、标志牌进行整治,改善两侧区域环境。
(八)实施畅通工程,规范交通秩序
继续组织实施畅通工程,提高城乡交通管理水平。积极建设公交场站,统一规划并逐年建设一批换乘便捷的综合交通枢纽。加快公交首末站建设,逐年规划建设首末站50~60处,逐步解决首末站占路问题。2008年奥帆赛举办前,全面完成南京路枢纽站并投入使用。
加快公交专用车道和港湾式车站建设,结合道路改造,在有条件的道路上设立公交车专用道和港湾式车站,保证城乡公共交通优先通行,优化城乡交通秩序。
在不影响人行的前提下,将有条件的人行道改造成停车场,缓解停车难的现状;对全市11万个道路检查井进行排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责令产权单位进行整改;各区要对路名牌未设置和设置不符合要求的道路设置或重新设置路名牌。
(九)治理城乡水环境
继续实施城区河道治理。2005年,对郑州路河、杭州路河、大村河、楼山河进行治理,整治内容包括河道清淤、河床硬化、截污以及河道两侧绿化等,年内力争完成郑州路河、杭州路河、大村河整治,改善河道流域的环境质量。
继续加强截污工作。在继续进行麦岛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的同时,加快截污工作的进程,加大管网的建设和投资力度,并配套建设相应的泵站。加大排水执法工作力度,严厉查处乱接乱插、乱排乱放污水的行为,保护城区河道和海岸的水域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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