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发〔2005〕37号 2005年9月7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青岛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城乡环境,加快生态市建设步伐,根据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生态市,迎接奥帆赛”为着力点,切实解决影响城乡环境的突出问题,使我市的城乡环境进一步改观,为早日把我市建成全国重点中心城市和世界知名特色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要求:
1城乡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理顺城乡管理市、区(市)及各部门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形成较为完善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乡管理体系。
2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解决。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旧城改造、市容环境卫生、背街小巷整治、空气质量、违法建设、道路挖掘、道路照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改善群众居住环境。
3城乡管理联动机制进一步建立。加强社会联动,建立城乡管理社区服务和创建文明城市联动、政府部门与区街联动的管理机制。积极引导和组织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民群众开展各项城乡管理活动。
4城乡环境面貌进一步改观。坚持新建与改造齐抓,建设与管理并重,既打造城乡建设亮点工程,又实施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不断加强城乡管理,使城乡面貌和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完善城乡规划,加强规划执法
全面完成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总体规划的正式成果待建设部批复后,按照要求对七区的分区规划进行调改,尤其对城乡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公共设施、城乡基础设施的配置做出进一步的调整,为各区的详细规划和建设提供重要依据。在完成市区控规100%的基础上,开展总规扩大区域部分地区(约30平方公里)的控规编制工作;完成胶南、琅琊、鳌山、田横、红岛五个组团范围内控规及其生态间隔区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工作;补充完善胶州湾沿线的控规编制和王哥庄-丁字湾段海岸带控规编制工作,青岛海岸带建设用地控规覆盖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