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预防控制血吸虫病健康教育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预防控制血吸虫病健康教育的通知
(湘教通[2006]150号)


有关市县区教育局:

  每年6-10月是血吸虫病感染高发季节,到目前为止,今年全省已报告急性血吸虫病4例,且全部为学生(其中澧县、临澧各2人)。学生感染主要原因是在有钉螺分布的水域游泳戏水。暑期将至,为有效防止学生感染急性血吸虫病,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预防控制血吸虫病健康教育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认识。疫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务必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障学生身体健康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血防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积极与卫生部门配合,确保血吸虫病流行区中小学有组织、有计划、有成效地开展血防健康教育。

  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血防健康教育活动。疫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卫生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制疫区中小学校急性血吸虫病预防工作的通知》(湘卫血防发[2004]3号)要求,保证完成每学期4课时的教学任务。放暑假前,各学校务必组织学生看一次血防健康教育录像,或听一次血防专题讲座,或开展一次血防健康教育的课外活动,并结合语文课教学内容写一篇与血防健康教育相关的作文,普及学生血防健康教育知识。

  三、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学生接触疫水。放暑假前夕,学校要通过致家长信或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提出相应的要求,并与学生及家长签订责任状,严禁学生暑假期间下疫水游泳、戏水、捕鱼等。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