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常晓村、李昭等同志在“北京郊区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现场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三、扎扎实实地推进郊区现代流通网路建设
  下阶段,我们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继续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努力提升龙头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积极促进郊区消费市场的扩张,进一步完善流通网络的服务功能。力争到2010年,本市郊区乡镇以下消费品零售额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的比重达到10%,村镇连锁超市、便利店商品统一配送率达到70%以上,其中加盟店的粮油食品、调味品、副食品的配送率达到80%。为此,郊区现代流通网络建设近期的重点工作是:
  1、充分认识新形势下郊区现代流通网络的作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流通部门承担着重要的责任:一是积极满足农民的消费需求,开发农村生产和消费市场。要通过经营结构的调整,使供给的结构、方式、手段与农村消费的需求相适应,真正使农村现实的需求、潜在的需求和由供给开发出来的新的消费需求得到实现,农村市场的潜力得到有效的挖掘;二是引导农民创造新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要通过多种符合农民要求的商业活动,通过有益的商业模式来创造需求,以此加速农村城市化和农民市民化的过程,进而使商业流通不仅成为制造业的先导,也成为农民生活和消费方式的先导;三是要培育创造和开发农村消费需求的市场主体。要创造以城乡一体化为目标、有赢利、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能最快地响应市场的流通企业,使之真正成为郊区市场建设和开发的生力军。
  2、加强规划指导,使农村连锁店的发展有章可循。按照市委、市政府今年3号文件精神,在市农委《关于2006年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工作的实施方案》中,首次将 “建有符合农民需要,能够满足农民日常需求的连锁超市或便利店”作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内容。各区县要抓住这个历史机遇,把郊区现代流通网络建设与《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起来,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全盘考虑本区域农村商业流通体系的建设。一是要主动参与。要主动加强与区(县)镇、村相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尊重农民意愿,主动将商业设施建设列入新农村建设的试点内容;二是积极规划。各区县要主动将商业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象房山区那样,为郊区现代流通网络的建设和发展创造条件、积累经验;三是加强指导。各有关区(县)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将试点村连锁超市、便利店的建设列入区(县)实事工程的基础上,还要努力争取,给予重点支持、帮扶和指导,各区(县)的龙头企业更要主动加强对试点村店铺的服务,使之“开得出、立得住、经营好”。
  3、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发展。龙头企业是郊区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的主体。在龙头企业的建设中,要围绕采购能力、商品配送和信息管理这三大核心技术,强化总部功能,同时,紧紧抓住店铺发展和配送中心建设两个关键环节,使龙头企业真正在郊区现代流通网络的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店铺发展要从广泛覆盖向重点发展(支持)调整:积极发展列入北京市和区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公共基础设施规划的项目、列入北京市和区县乡村旅游休闲产业示范村的项目、对向偏远地区有较强辐射作用的中心站点的建设和对提升企业竞争能力有带动作用的直营店铺的建设项目;配送中心的建设和支持导向也要从前两年以硬件基础建设为主,向强化和完善配送功能方面调整:要努力增加商品配送商品和数量,提高为店铺的配送比率,尤其是对食品的配送比例,并加大对社会商业的批发配送力度,特别要鼓励企业利用邮政、公交等社会资源,将物流作业分包出去,以降低成本,更好地发挥组织市场、服务网络的作用。
  4、部门联动,为消费者和企业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和宽松的经营条件。近年来,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和支持现代流通企业扩大经营和服务方面创造了很多很好的经验。在这方面,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质监、卫生、公安等执法部门要密切配合,保护合法经营,形成管理规范、竞争公平、诚实守信、流通有序的市场运行机制,使农村消费者利益得到切实的保护。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