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天津市重点扶持专利产品的通知
(津知发施字[2005]32号)
各区县、行业总公司(集团公司)、大专院校、驻津科研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产业,市知识产权局将通过评审,选择一批市场前景好、竞争能力强的专利产品列入《天津市重点扶持专利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对列入《目录》的专利产品,市知识产权局将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服务促进其产业化、规模化和国际化。为做好重点扶持专利产品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产品至少拥有一项发明专利权或已公开的发明专利申请权或符合三性要求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并且不存在专利纠纷;
2、产品符合我市产业导向,属于重点科技发展领域;
3、产品所涉及的专利技术应当是先进的、成熟的;
4、产品已经达到商品化阶段或者具有商业化生产能力;
5、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并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优先扶持具有发明专利权的产品;
7、优先扶持已经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专利产品;
8、优先扶持已经出口或即将出口的专利产品。
申报产品的实施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需在本市注册,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生产该产品的技术人员和基本物质条件(主要包括:在本市有实施厂房、必要的设备和资金等);
3、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每年有相应的资金用于知识产权的创造、实施和保护;
4、有良好的经营业绩。
二、重点扶持领域和范围
1、重点扶持领域是:电子信息、生物技术及医药、清洁能源、环保产业、新型材料、先进制造技术、现代农业、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2、对出口潜力大的专利产品以及对引进外省市和国外的优秀专利产品也将重点扶持。
三、扶持服务措施
1、对列入目录的产品进一步研发所提出的国内、国外专利申请,加大专利申请资助力度,资助额度享受专利试点企业资助标准;
2、对列入目录的企业建立专利数据库的,给予50%的费用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