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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社区卫生能力建设和重点工作项目培训计划的通知

  (二)师资培训

  1.培训对象:我区选派22名学员参加卫生部统一组织的师资培训。选派的师资应具有以下条件:从事社区卫生工作或相关研究3年以上,熟悉社区卫生服务政策和理念,较强的教学实践能力,中级以上职称,能够保证足够的时间参加师资培训和从事管理人员培训。

  2.培训要求和内容:通过培训使师资学员了解相关管理学基本理论,熟悉社区卫生服务相关政策法规、概念与模式、发展策略、掌握社区卫生机构的人力资源、组织、财务、信息、物资、质量的管理、掌握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内容;掌握社区卫生服务教学方式方法、各专业师资在本专业的重要理论和实践技能。经培训后的师资承担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和适宜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3.培训时间:管理人员师资培训时间为18天,140学时,适宜技术人员师资培训时间为2天,16学时。

  4.组织实施:我区派18名管理人员师资在吉林省长春市集中培训,派4名适宜技术师资在山西省太原市集中培训。

  (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培训

  1.培训对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11名管理人员和208名适宜技术人员。

  2.培训要求:通过培训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者初步了解管理学理论、熟悉社区卫生服务相关政策法规、概念,理念与模式、发展策略,掌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组织、财务、信息、物资、质量的管理;掌握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内容。使适宜技术人员掌握高血压、糖尿病的社区预防控制适宜技术和病例管理规范。

  3.时间安排:在自治区22名师资培训结束后两周开始,管理人员培训时间为18天,共140学时,适宜技术人员培训时间为2天,共16学时,于2006年9月底完成。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4.组织实施:根据我区实际,按照就近原则,我区设立两个培训点开展集中培训,分别由呼和浩特市、通辽市卫生局承担培训组织工作,其他盟市按培训计划的人员分组、分配指标参加培训。培训安排见附表。

  三、高血压、糖尿病社区卫生防控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

  1.适宜技术推广应用目标: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掌握并推广应用高血压、糖尿病社区防控适宜技术,提高广大社区居民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健康水平。

  2.呼和浩特市和通辽市各选择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高血压、糖尿病在社区推广适宜技术的重点指导对象,并开展适宜技术和管理工作的评估,实施效果评估于2006年11月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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