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下发我省开展“安全用药,合理用药”集中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食药监办[2006]24号)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提高社会公众安全用药的意识,正确对待和认识药品不良反应,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减少和避免药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营造关注安全用药的社会氛围,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将从现在开始到7月底,集中开展“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宣传活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省开展“安全用药 合理用药”集中宣传活动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以“安全用药,合理用药”为主题,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宣传教育活动
近年来,随着药品监管力度的加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制度的不断完善,公众安全意识的不断增强,安全用药、合理用药问题日渐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特别是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制售假药案的曝光和查处,使公众对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的需求上升到新的高度。保障药品使用安全、促进合理用药,是药品监管工作一项长期的工作重点,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履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职责是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应尽法律责任,同时也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因此,要通过开展广泛宣传活动,让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药品使用安全,增进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责任意识,营造“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宣传活动的总体目标
以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为指导,以药品法律基本知识和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科普知识为主要内容,依靠各种宣传媒体,采用各种宣传方式,深入乡村、社区、街道、学校等场所,广泛宣传群众,传播合理用药知识,提高公众安全用药和依法维权意识,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
三、宣传活动的重点内容
(一)宣传与安全用药密切相关的药品监管法律知识,使公众了解药品的相关知识和政府监管的主要措施,公民在药品消费中的权利和义务。
(二)介绍药品不良反应,药品的相互作用,怎样预防药品不良反应等常识,使公众了解“是药三分毒”的道理,养成严格遵医嘱和按药品说明书用药的习惯,防止“乱用药、吃错药”产生的危害。
(三)介绍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现状和有关规定,增强公众的参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