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流通业发展的意见
(青政发〔2005〕62号 2005年11月24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流通业(批发、零售,餐饮、住宿、服务等)发展,推进区域性贸易中心建设,发挥现代流通引导生产促进消费的积极作用,促进全市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
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市流通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加快流通业发展的紧迫感
近年来,我市流通业改革开放步伐进一步加快,流通经济发展能力持续增强,流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城市服务功能、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扩大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当前我市流通领域还存在消费品市场总量偏小,流通业增加值不高,骨干流通企业规模不大,流通业发展层次不高,服务功能不够完善等问题。因此,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形势,正视差距,切实增强加快流通业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大对流通业的支持力度,培育营造良好的流通环境,努力实现流通业的跨越式发展。
二、加快流通业发展的目标
(一)形成区域性贸易中心。争取到2010年,我市市区形成市级商业中心、区级商业中心和社区商业中心为支撑的多层次商业格局。郊区商业基本形成卫星城市城区商业、镇级商业、乡村网络为主体的城乡一体化的现代流通网络。
(二)提高流通经济总量。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4%以上,到2010年达到1500亿元,批零贸易餐饮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的比重达到25%,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10%,流通业成为我市支柱产业之一。
(三)基本实现流通现代化。到2010年,全市连锁企业实现销售额年均增长18%以上,现代流通方式实现销售额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40%。
(四)壮大骨干品牌流通企业。到2010年,培育形成10户年销售额20亿元以上的骨干零售企业,其中1户达到150亿元,跻身全国流通百强前20位;培育年交易额超过50亿元的批发市场5处,年交易额超过100亿元的批发市场2处。
(五)基本建立绿色食品供应链体系。到2010年,“菜篮子”商品质量检测网络体系覆盖全市食用农产品批零市场,推广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千人以上集体伙食单位推广率达到80%,全面推开“绿色消费社区”,基本建立起既符合我市实际又与国际接轨的绿色食品供应链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