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3号建议的复函
(渝办议〔2006〕19号)
代秀华代表:
您在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各行业的事故应急援救预案进行演练的建议》(第53号)收悉。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由周慕冰副市长牵头进行了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2004年6月以来,市政府办公厅组织编制完成预案100个,包括1个总预案、4个分预案、47个专项预案、6个保障预案和42个综合预案(含40个区县及两个开发区);其中,涉及事故灾难的预案23个,主要包括一个分预案和交通、民爆、煤矿、市政、环保、网络、供水、供电、供气、危化品、成品油等22个专项预案。现已编制的各种预案,都对应急救援演练作了明确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市政府总体预案)第7章第3节明确规定:“市政府、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及两个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定期组织专业和综合性的应急演练,普及应急管理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掌握相关技能,了解应急机制和管理体制,熟悉应急处置程序,评价应急处置能力并总结经验教训。”
市政府总体预案已于2004年底编制完成,经市政府2004年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2005年2月,市政府办公厅将市政府总体预案(试行)文本下发执行。经过一年的试行,应急预案更具可操作性和覆盖性。各级政府在及时启动预案应对事故灾难的同时,高度重视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救援演练工作,增强了应急处置能力,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预案。
从总体上看,我市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收到显著成效,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预案对演习演练的具体要求,适时组织开展了应急救援演练。2005年,全市组织开展了4次大型综合演练:一是5月中石油西南气田分公司、重庆净化总厂、长寿区人民政府联合开展“重庆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急救援”演练。二是6月市安监局、市商委和中国石油重庆销售公司联合举行“重庆市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应急救援”演练。三是7月市安监局、市公安消防局联合举办“重庆城市消防大演练”。四是9月市公安消防总队水上支队、重庆海事局在朝天门码头举办我市历年来规模最大的水上消防实战演习。与此同时,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大中型企业组织开展了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应急救援演练。巴南区2005年11月9日,组织开展了一次商场失火消防实战大演练,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参加,参加演练人员达260人。北碚区2005年9月27日举办了“高层建筑消防实战”演练,主要检验北碚区文化广电局消防预案的可操作性和部门协作配合能力。据统计,全市大部分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各类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