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意见
(青政发[2005]63号 2005年12月7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提高国有经济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有效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现就我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监管、运营、发展”的思路,不断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国有资本进而有为、退而有序的合理流动机制,积极推进以股份制为核心的公有制多种有效实现形式,推动国有经济向重要领域和优势产业集中,实现国有经济布局的科学优化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通过调整,进一步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为全面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体系、建设全国重点中心城市和世界知名特色城市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市场导向和政府宏观指导相结合。将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本运行机制作为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主要方式,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切实加强政府宏观指导。
  2.出资人主导和调整主体相结合。建立以出资人代表为主导,综合性国有资产营运公司和其他国有企业共为调整主体,合力落实推进的调整模式,增强工作的规划性、前瞻性,提高国有资本的配置效率。
  3.突出发展和兼顾调整、稳定相结合。坚持科学发展观,通过调整推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着力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体系;统筹兼顾,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协调发展。
  4.进而有为和退而有序相结合。国有资本进入重点和优势领域,主动退出非重点和劣势领域,不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资源配置,完善国有资本合理流动的机制,形成国有经济进而有为、退而有序的格局。
  5.长期规划和动态调整相结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坚持中长期规划指导、规范推进。积极应对国有经济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课题,在实践中把握规律,做到在动态中调整、在创新中推进。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