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烟叶生产可持续发展的意见
(青政办发〔2006〕3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烟叶生产整体水平,促进烟叶生产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烟叶生产可持续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05〕6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烟叶生产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烟叶是我市传统经济作物之一,也是目前国家唯一保留农业特产税的作物。发展烟叶生产,对于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全市烟叶生产得到较快发展,为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烟叶生产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导致种植面积连年下滑。一是烟草行业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对烟叶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加快,种烟的比较效益由高转低,农民种烟的积极性不高;三是风、雹、病虫害等自然灾害频发,烟叶生产风险较大;四是烟叶生产风险保障机制发展滞后,种烟农民的利益保护有待加强。2005年,全市烟叶种植面积仅9506亩,收购烟叶不足2万担。进一步稳定和增加烟叶生产规模,提高烟叶质量和档次,建立健全种烟农民利益保障机制,已成为加强烟叶生产,尽快扭转不利局面,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为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服务“三农”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快烟叶生产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重视、扶持烟叶生产作为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具体举措,抓住当前烟草行业发展的机遇,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全市烟叶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政府提出的“稳定面积、提高质量、突出特色、创新探索”的总体思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烟叶质量、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尊重农民意愿,优化生产布局,加大扶持力度,降低种植风险,强化服务措施,保护生态环境,走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生产的路子,实现烟叶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目标。巩固和发展我市现有的烟叶种植区,在其他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地发展烟叶种植,力争通过3-5年的时间,使全市年烟叶种植面积逐步扩大到3-5万亩,收购优质烟叶10万担,上等烟叶比例达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