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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工业经济运行指导意见》的通知


  2006年工业经济运行工作的目标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增长17%,力争增长20%;实现销售收入增长17%;实现利税增长12%;产销率达到98%;产成品和应收账款两项资金占用增幅低于销售收入增幅;培育中国名牌产品5个,新增青岛名牌产品20个,品牌企业经济总量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50%以上;争取10家企业技术中心通过市级以上认定;确保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

  三、2006年重点工作

  (一)科学调控,保障工业经济健康平稳运行

  2006年,全市工业运行调控要坚持快速反应、迅捷行动、务求实效,努力为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为工业经济的平稳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改善经济运行调控方式,提高调控能力。一是突出重点,适时调控。将销售收入名列全市前20名的企业和六大产业集群作为重点调控对象,定期巡访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对当月主要经济指标下降的企业,要实行重点监控,对连续两个月下降的企业,要研究制定扶持措施,确保重点企业、行业平稳发展。二是加强目标引导,掌控运行进度。逐季度提出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并进行分解落实。坚持“十大企业”和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即墨市、胶南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工业运行分析会制度,分析形势,把握动态,实行目标跟踪。三是加强应急体系建设,保障经济和社会稳定。完善以防汛为重点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密切关注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变化对我市工业的影响,编制成品油等大宗原材物料供应应急预案,保证经贸系统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力争将企业和社会的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2加强大企业梯队建设,增强工业经济发展后劲。探讨建立政企银联席会议制度,争取商业银行对50户大企业提供金融政策支持,并在名牌评选、全国质量管理奖推荐、优秀企业家评选、专家咨询诊断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集中力量扶持壮大一批优势企业,搞好协调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企业发展壮大。力争到2007年底,全市年销售收入过100亿元、50亿元和10亿元的企业分别达到10户、10户、60户,大企业梯次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3积极培育新增能力,打造新的经济支撑点。跟踪监控2006年青岛市重点工业项目和新增产值3000万元以上项目的建设进度,重点调控32个投资过亿元已竣工项目的投达产情况,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争取新增产值180亿元。积极跟踪国内外大企业来青投资项目的运行状况,为其加快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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