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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

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字〔2006〕12号 2006年2月23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市经贸委《2006年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6年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工作意见市经贸委
(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2005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为目标,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通过创新服务流程、建立便捷通道、公开服务内容、构筑网上服务平台等措施,为大企业提供全程式、个性化、无差错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企业发展环境得到改善,受到大企业的普遍好评和认可。为继续做好2006年全市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优化全市经济发展环境和服务大企业为目标,以整合服务资源、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着力点,进一步提升服务理念,建立直通车服务长效机制;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完善直通车服务保障体系,实现为大企业服务的无缝隙覆盖;打造政务品牌,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完善直通车服务“窗口首问责任制”。全年部门一般事项限时办结率达到100%,多部门共同办理的特殊事项办结率达到90%以上;企业满意率达到90%以上,力争达到100%。
  (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区(市)两级大企业直通车服务保障体系和机制,实现无障碍直通服务。
  (三)建立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平台,实行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开通“一网式”直通车服务系统。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制度,完善服务体系,实现工作长效机制新突破。建立便捷、高效的直通车服务成员单位联动机制,加快企业申请事项的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完善政企互动快速办理机制,通过现场咨询、前置服务、跟踪服务、预约服务等形式,提高办理效率;建立办理事项反馈机制,及时跟踪落实办理情况,提高企业的满意度。巩固现有直通车服务资源,总结服务经验,细化工作措施,优化工作流程,不断提高直通车服务水平。直通车服务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充分整合内部服务资源,努力建立直通车服务快速反应机制,确保服务渠道畅通,实现企业申请事项快速受理、快速流转、快速办结、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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