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厦建监〔2006〕7号)
各区建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办、各行业协会:
现将《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二00六年六月九日
附: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2006年局系统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纪委六次全会及全国、省、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要求,紧紧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纠建并举、注重预防,争取在重点项目上有新成效,在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不断推进纠风工作深入开展,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促进建设系统“两个健康”提供重要保障。
一、主要任务
(一)行政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厦门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推行行政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工作意见》的要求,全面推行各类行政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全面清理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本单位所有的行政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进行全面摸底和逐一梳理,按照“能推向市场的都要推向市场,实行公开招拍挂”的原则,逐步推开,不断拓宽市场化改革的范围。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继续坚持并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相关制度,不断完善和规范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健全资源配置市场化运作的制度体系。三是强化市场监管职能。加强交易平台建设,规范市场运作规则。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市场竞争机制、招投标管理机制,切实加强投标、开标、定标等操作过程的监管,规范招标人、投标人、评委和中介机构的行为,坚决惩处串标、围标等违规违法行为,完善中标后履约情况的考核监督制度。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各项市场化改革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阻碍市场化改革进程、拒不执行市场化配置资源要求、破坏市场化配置资源秩序、违规插手和干扰市场化配置资源工作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