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企业专利管理制度制定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落实《
天津市专利保护和管理办法》,加强我市企事业单位专利管理工作,制定完善的专利管理制度,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保护发明创造,鼓励技术创新,提高在研发、生产、经营活动中对专利制度特性和功能的运用能力。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法律和文件制定了《天津市企业专利管理制度制定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企事业单位参照本指南,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探索创新,制定符合本单位特点的专利工作规章制度。
附件:《天津市企业专利管理制度制定指南(试行)》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天津市企业专利管理制度制定指南(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保护发明创造,鼓励技术创新,提高在研发、生产、经营活动中对专利制度特性和功能的运用能力,规范本单位专利管理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法律和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专利工作的任务是充分依靠和运用专利制度,使专利制度成为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一个主要动力机制和保护机制,鼓励和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为企业技术创新以及生产、经营全过程服务。
第三条 本办法实施范围:本单位各部门及下属单位施行。
第二章 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企业主要领导负责专利工作,并设立知识产权(专利)工作部门负责专利的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