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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4.积极推广绿色照明工程试点经验,扩大用户范围。
  (四)宣传引导
  1.加大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意义、作用,推广节电技术、产品和成功案例,为电力用户提供电力需求侧管理技术信息和经验,引导电力用户采用科学的用电方式和先进的用电技术。
  2.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政策、标准、知识、技术等方面的培训。组织需求侧管理培训,重点提高政府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电网经营企业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强化有关人员服务意识,掌握技术标准,提高业务能力;增强电力用户节电意识,熟知并执行技术标准,促进用电企业采用先进节能节电技术,提高能效。
  3.电力用户要制订节电规划,积极采用高效节电技术和产品,优化用电方式,提高能源效率,减少电力消耗,并配合落实各项负荷管理措施。大电力用户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重要参与者,要根据能源效率评价制度要求,定期上报能源消耗指标,配合能源效率评价工作。
  (五)奖励与惩处
  1.建立电力需求侧效益评价机制和奖惩制度,特别要把耗能耗电大户作为重点监控和治理对象,对积极参与配合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搞得好的企业给予奖励,对高耗电且电力需求侧管理搞得不好的企业要严格惩处。
  2.组织电力需求侧管理专业机构,对重点耗能耗电大户,进行电力能效评价,提出节能节电技术改造建议和电力能效评价意见,作为实施奖励与惩处的技术依据。
  (六)经费管理
  1.资金来源。从销售电价代收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中提取0.1分,用于建立省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在3-5年内,逐步建立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效益机制。
  2.管理使用。省经委、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根据年度电力需求侧管理计划,安排资金,审核价格,专款专用。主要用于: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宣传、培训和示范项目,支持节电产品的研究开发,支持用户节电技术改造、购买节电产品,实行可中断负荷企业的经济补贴,支持电网企业建设负荷管理系统等。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1.领导机构:省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省长为组长的省人民政府电力需求侧管理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省经委。成员单位:省经委、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电力公司、省国际电力集团公司、省电力行业协会。
  省人民政府电力需求侧管理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靳善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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