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经济委员会关于下达杭州市二00六年工业循环经济建设试点单位计划的通知
(杭经资源〔2006〕203号)
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各县(市)、区经贸局(经发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按照《关于加快我市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05]211号)和《杭州市2006年度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确定两个区县(市),6 个工业园区,37个企业,开展工业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试点工作的必要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切实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还提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杭州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大计。
近年来,我市在推行清洁生产,推动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特别是在关停水泥机立窑、热电联产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传统的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并未根本转变,资源利用率还不是很高,环境压力也越来越大,而且随着我市“工业兴市”战略的实施,未来几年,我市仍将处于工业化加速发展阶段,资源和环境面临的形势将更加严峻。
为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目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原则,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产出和最少的废物排放,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相统一,是我市确保完成“十一五”规划及生态市建设目标的重要抓手。 但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近年来,尤其是去年我市在探索、总结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但从整体上看,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还面临思想观念的改变,法制、体制、机制的完善,激励政策的建立,技术创新等方面诸多困难和障碍的克服。开展工业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可以为我市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供十分必要的实践经验。
二、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