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要求,加快与所属或以农业部门名义挂牌经营的农资经营单位脱钩。各级农技推广服务系统也要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在人、财、物等方面稳步推进经营性与公益性职能分离工作。
二是突出重点产品整治。以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农机和水产苗种为重点,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和区(市)、镇、村农资集散地的检查力度,在重要农时季节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经营、生产销售未经登记、审定、批准的农资产品以及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和伪造、涂改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相关质量标识等违法行为。
种子监管:以小麦、玉米、花生、蔬菜及本地重要经济作物种子为重点,在春耕和秋播前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种子市场的质量抽查力度,严格品种审定,消除种子市场品种多、乱、杂现象,严厉打击出售假劣种子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
农药监管:以杀虫剂、杀菌剂和种子包衣剂为重点,加强市场质量监督抽查。继续开展禁用限用农药专项整治,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农药使用行为的检查力度,查处非法经营禁用高毒剧毒农药等行为。逐步建立农药标签信息网上查询系统,定期、不定期对农药生产企业和流通市场进行抽查。
肥料监管: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及叶面肥料为重点,在春、秋两季集中开展肥料市场专项整治。广泛开展肥料质量抽查,加强对肥料产品登记证、包装、标识、宣传内容的检查。同时,强化对配方肥生产企业的监管,建立配方肥质量追溯管理制度,确保农民用上放心肥料。
饲料监管:继续开展饲料市场和“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严格饲料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获得饲料行政许可的企业和产品的追踪检查。组织开展饲料产品监督监测工作,重点监测饲料卫生指标、饲料中违禁药物、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和饲料标签。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饲料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涉及“瘦肉精”等违禁药品饲料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扩大饲料企业质量安全全程监控试点,推动企业开展HACCP认证和饲料产品认证。
兽药监管:继续开展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大力推行兽药产品注册备案制度;继续推行兽药GMP制度,启动兽药经营GSP工作,重点查处兽药含量不足、标签说明书不规范、非法生产兽用生物制品及违法制售假劣兽药等违法行为,加大禽流感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用疫苗质量的监管和打假力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禁用兽药等违法行为。
农机监管:建立和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及时处理重大、突发农机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事件,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具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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