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加强农村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各市(区)要加大农村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田野考古等的考古与保护工作。切实抓好对农村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保护、挖掘、整理和传承。积极开展文化遗产的普查、抢救。建立一批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开展“民间艺术之乡”、“特色艺术之乡”评选活动,命名一批 “民间艺人”和“民间工艺大师”。
12.开展“大地欢歌”为主题的文化艺术活动。每年组织“大地欢歌”农村文化艺术节。组织实施文化活动在村镇、文化展览在村镇、文化讲座在村镇、读书活动在村镇“四在”活动和群文辅导进村镇、电影放映进村镇、专业文艺演出进村镇、图书馆服务进村镇“四进”活动,提高农民参与程度,用先进的文化活动充实农民群众生活。
三、创新农村文化建设的体制机制
13.明确各级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创新农村文化建设管理体制,实现政府职能由办文化向管文化的转变。各级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农村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农村文化建设政策规定,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情况,着力构建完善的文化工作管理体系和统 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促进形成健康繁荣的农村公共文化发展格局。
14.加强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的管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镇综合文化站属于公益性公共事业单位,不得挪用、拍卖、租赁,不得以任何形式改变其用途。对市财政投入的各种设备,市主管部门要会同各市(区)进行国有资产登记,并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评估。镇综合文化站要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村文化活动室明确由一名村干部具体负责。要本着建好、管好、使用好、服务好的原则,制定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建设的管理办法,最大限度发挥其作用,使其真正成为农民群众学用科技、接受先进文化、丰富业余生活的主要载体。
15.搞好农村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按照公益性和经营性分开的原则,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镇综合文化站等公益文化单位,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其正常运转。同时,公益文化单位要转换机制,全面推行聘用制和劳动合同制,增强活力,提高服务水平。
16.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产业。电影公司、电影院、新华书店等文化经营单位要加快产权制度改革,积极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扶持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经营活动。大力扶持民间剧团发展。大力培育、扶持和发展农村新兴文化产业,命名一批农村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繁荣农村文化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