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进一步强化药品市场监管力度。完善和巩固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促进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自觉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水平。整顿、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全面推行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加快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全面监督实施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严厉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大案、要案,加大对非法回收药品、邮购药品、擅自添加药品活性成分药品的打击力度。
三、强化保护知识产权工作
(八)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的通知》(国办发〔2006〕22号)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的要求,确定重点行业和领域,针对薄弱环节,制定阶段性目标,提出强化执法、打击违法犯罪以及推动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和宣传教育等长效机制建设方面的工作任务,健全行政保护、司法保护、权利人维权、行业自律、中介机构服务和社会监督共同发挥作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落实和推进各地人民政府和大中型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九)健全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切实落实政府责任。各地都要建立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一位政府负责同志分管,同时确定一个工作班子。
(十)进一步推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开展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和国际合作;充实和加强基层新闻出版、版权、专利、文化、公安、工商专业执法力量。
(十一)建立健全举报、公告、统计通报等工作制度,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和对策研究,进一步扩大对外宣传和交流。办好2006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和中国·贵州保护知识产权成果展览会。
四、严厉打击传销活动
(十二)依照《
禁止传销条例》和《
直销管理条例》,规范直销和查禁传销。要坚决取缔“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传销和利用互联网等形式的传销活动,严厉查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