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工程
水稻机械化插秧技术的示范和推广是一项新工作、新任务,需要做大量探索性、开拓性的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一个精练、高效的指挥体系。
实施水稻机械化插秧项目的县(市、区)要成立由分管农业的县(市、区)领导任组长,县(市、区)农办、农业、农机局长(主任)任副组长,财政、科技、统计等部门和项目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工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本县(市、区)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和指导工作,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全方位的组织保证。
(二)强化技术措施、建立技术指导体系。
省农机局、省农业厅抽调人员成立省级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推广技术指导组。各项目县(市、区)成立以农机、农业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工程项目实施小组,负责示范工程的具体实施工作,并结合各县(市、区)的生产条件、耕作习惯、农艺要求和农机化水平,制定高效合理的水稻机械化插秧技术示范推广实施方案及技术规范,整理资料及编写技术文件,对示范过程中各环节进行技术指导及把关,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对育秧、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机械操作等搞好技术指导和培训。为了抓好示范工程的实施工作,项目实施小组应常驻点上具体抓落实。实行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开展农机与农艺相配套的综合技术服务。各项目县(市、区)机械化插秧都要使用良种,良种覆盖率要达到100%。育秧环节主要采用软盘育秧技术。插秧环节采用小苗移栽,配方施肥等,抓好机械化耕整地、机械化灌溉等配套工作。农机工程技术人员要与农业农艺技术人员密切配合,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
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工程技术性强,在实施过程中,各项目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重视和支持机械化插秧工作,搞好部门协作。农机部门负责水稻插秧机的选型、机手培训及机械化插秧作业,搞好相关工作的宣传、培训及技术指导。农业部门在水稻品种的选择、育苗、植保等生产过程进行技术指导,负责良种、农药等物资的选用及田间管理指导。水稻机械化插秧的示范推广要与粮食增产工程、超高产示范工程相结合,在项目实施区实行资金捆绑使用。农机部门要加大对插秧机购置补贴的投入力度,要根据生产发展需要,提前购置插秧机及育秧的配套设备,各项目县(市、区)要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给机械化插秧示范推广项目更大的资金、物资、人力的支持,为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工程做好充分的物资及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