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005年-2009年)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2月2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2日)宣布失效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机局、省农业厅关于大力实施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6]38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农机局、省农业厅《关于大力实施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工程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关于大力实施水稻机械化插秧示范工程的意见
(省农机局、省农业厅 2006年4月10日)
为改善我省农业生产条件,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促进主要粮食作物增产增收,增加农民收入,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广水稻机械插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水稻是我省的主要粮食作物,常年种植面积1050万亩,产量450万吨,约占粮食总产量的40%。水稻生产具有季节性强,劳动强度大,生产环节多,作业条件艰苦等特点,改变水稻生产“面朝黄土背朝天,弯腰曲背几千年”的生产方式,一直是我省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愿望。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省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农民对水稻生产机械化的需求日益迫切。与此同时,随着我省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水稻跨区机收的推广,水稻生产机械化正在快速推进,但总体上看,我省水稻种植环节的机械化发展较慢,水平还很低,目前仍然以人工插栽为主,成为推进水稻生产机械化最突出、最薄弱的环节。
近年来,我省各级农机和农业部门对推广使用水稻机械化插秧技术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的试验探索。2005年,省农机局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办法,先后引进江苏和江西在水稻机械化插秧中育秧的关键技术,通过消化吸收后,确定在农业生产条件较好,农机化水平较高的惠水、乌当等14个县(区)开展水稻全程机械化试验示范,重点解决机械插秧环节的技术难题,通过精心组织和有效实施,各试点县(区)的水稻机械化插秧工作顺利完成。实践证明,水稻机械化插秧是一项省工、省时、节本、增效的实用技术,具有以下优越性:一是机械插秧能使大田基本苗数得到有效调控,具有活棵快、分蘖好、生长旺盛的特点,且株行距规格标准统一,可以实施宽窄行的栽插模式,有利于通风透光及发挥边际效应。二是节约秧地、秧水和秧肥。据测算,机械插秧100亩大田只需育秧田(土)1亩,比人工插秧需要育秧田(土)大大减少。三是节省劳力,减轻农民的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一台东洋手扶插秧机每小时插秧2至4亩,每天累计可插秧20至30亩,可替代30个劳动力;一台乘座式高速插秧机每小时插秧5至7亩,每天累计可插秧40至60亩,可替代80个劳动力。每亩节约劳动力成本15元至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