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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皖政办〔2006〕3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6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五月九日

2006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根据《2006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精神,2006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经济健康运行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标本兼治,建立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公平竞争,优化市场环境,推动市场经济秩序持续好转。
  一、继续推进食品放心工程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一)继续实施《安徽省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2005-2007)》。进一步完善各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管机制,促进食品安全信息的交流、管理和综合利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重点开展儿童食品、保健食品、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高风险食品预测预警机制,加强对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的监督检查和治理,建立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和回访督查制度,继续实施食品安全综合评价,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和企业三级责任体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源头污染治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和监测体系建设,加大药物残留检测力度。建立例行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力争全省17个省辖市的大中型批发市场、主要农贸市场及连锁超市的鲜活农产品农残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三)完善食品质量卫生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的监管。建立和完善食品标准体系,严格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提高企业标准化意识,组织实施好28类特别是省级发证的14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加强对非食品用原料的监测,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卫生许可工作。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和肉品流通秩序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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