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指导并协调各地、各部门完成预算执行分月数据的新科目转换工作(7月31日前)。
5做好2007年度省级部门预算布置、准备工作(7月31日前)。
6做好各部门报送的2005年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新科目转换工作(8月30日前)。
7按新老口径布置2007年省级部门预算的编制、软件培训等工作(9月31日前)。
8布置新口径的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报表(10月30日前)。
9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财务制度,抓好培训及贯彻落实工作(12月31日前)。
(四)总结阶段(2007年3月):各地对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情况进行总结,并2007年3月31日前将总结材料报省财政厅。
五、与现行预算管理方式的衔接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2007年实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暂不改变目前预算管理的基本流程和管理模式,不改变预算平衡口径及预算内资金(包括现有一般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外资金、社会保险基金分别管理的方式。各级财政继续向各级人大报送一般预算、基金预算和债务预算收支情况,财政、国库、税务部门以及各预算单位继续按现行预算资金管理方式和预算编报程序编制预算、组织预算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搞好协调。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是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政府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为加强对全省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省财政厅成立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的改革工作进行部署,指导、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的改革工作,并协调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等有关部门的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改革工作的落实。各市(州、地)财政局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本地的改革工作,改革实施方案报省财政厅。省级各部门应明确一名厅级领导负责本部门的改革工作,并确定承办处室。各地、各部门对实施改革必需的设备、信息网络、业务培训及实施软件等,要给予必要的经费和人员保障。
(二)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各级财政、国库、税务部门以及预算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工作。要对现行制度进行清理,及时贯彻落实修改后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以及税收、国库、财政总预算、行政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及时对财政、税务、海关、国库等部门的收支凭证和报表体系作相应调整。要积极推进财、税、库网络建设,规范和强化财政信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