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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九)加强食品标准化管理。继续开展食品标准化培训工作,提高社会有关方面特别是食品生产企业的标准化知识和意识;加强对食品标准特别是企业标准的管理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推动企业自觉实施食品标准。
  四、加强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
  (十)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全面开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工作,主要内容包括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事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年检和验照是否通过等,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
  (十一)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在加强食品市场日常监管的同时,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食品违法案件。以城市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重点区域执法检查,重点解决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开展经营者自律制度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解决进货验证验票、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的建立和落实问题,确保大中型食品批发市场、超市进货索证索票率达到90%以上;以节日市场为重点,开展食品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解决销售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问题。
  (十二)加大食品市场质量监管力度。强化食品质量准入,加强监测工作,坚持日常监测与快速检测相结合,开展以食品快速检测车和检测箱为依托的流通环节食品快速检测;积极推进食品质量分类监管,重点监管高风险食品,全面实行对婴幼儿奶粉、白酒市场准入管理,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加强对食品退市的监管。
  (十三)加强食品市场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建设。全省17个市和部分县(市、区)推进运用重要商品电子监管备案查询系统,省级建立与各地联网的系统数据分析中心。深入推进工商行政管理“12315”网络进村镇、进社区、进商家、进市场,在90%以上的大中型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建立投诉站点。结合“12315”行政执法网络建设,完善上下贯通的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快速反应体系。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和经销企业食品质量管理员制度。
  (十四)继续推进“三绿”工程,确保上市销售食品渠道正、品质好、手续全。加强对全省定点屠宰场的清理整治和规划建设,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和肉品流通市场监管;推进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机械化改造和技术进步,争取省辖市市区基本消除手工屠宰现象;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销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全省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85%以上、定点屠宰检验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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