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皖政办〔2006〕3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6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2006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精神,不断提高我省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24号)精神,现提出我省2006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整治,保障农村地区食品安全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年”活动。全面清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检查,突出抓好分散在广大农村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整治工作,有效遏制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强化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食品和从事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二)进一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立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队伍,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填补监管空白。
二、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大农产品源头污染治理力度
(三)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围绕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农产品综合竞争力,根据《安徽省安全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管理试行办法》,重点抓好一批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继续申报5个国家级示范区,建设10个省级示范区;普及无公害蔬菜适用技术,确保2006年全省规模化菜地全面实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抓好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证工作,全年认定无公害产地100个,认证无公害农产品140个、绿色食品150个;抓紧制定和修订一批科学实用的省级农业地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