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按照多库串连、水系联网、地表水与地下水联调、优化配置水资源的原则, 在全省规划的统一指导下,根据城镇发展和产业布局需要,加快城镇特别是县级以上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提高供水能力,扩大供水范围,保障用水需求。“十一五”期间,要把城市供水管网改造作为重点,优先改造漏损严重和对供水安全影响较大的管网,力争到2010年,全省中心城市和县城以上城镇基本完成供水管网改造,供水水质得到全面改善。要积极开辟新水源,加快供水水源建设,提高供水安全保障水平。要加快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步伐, 逐步实现污水深度处理,不断提高再生水利用率。要加大乡镇供水工程建设力度,对列入建设规划的乡镇供水工程要抓紧组织实施。
六、加强饮用水安全监督管理
各地要加强对饮用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对取水、制水、供水实施全过程管理。环保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加强对水源地水质的监测;卫生部门要加强对生活饮用水的监督监测,及时掌握城乡饮用水水源环境、供水水质状况,定期对供水单位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供水单位,要依照有关规定严格进行查处,并督促限期整改;水利部门要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下水的监测,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与污染;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城镇供水单位的管理,农村自来水厂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供水单位的管理,促进规范操作,确保供水水质达标。各供水单位要建立以水质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严格的取样、检测和化验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操作规程检测供水水质,并完善检测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报表制度。
七、建立饮用水储备体系和安全应急机制
要建立健全水资源战略储备体系,各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所在地城市要率先建立特枯年或连续干旱年的供水安全储备,规划建设城市备用水源,制定特殊情况下的区域水资源配置和供水联合调度方案。各地要根据水资源条件,制定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的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机构、建立技术、物资和人员保障系统,落实重大事件值班、报告、处理制度,形成有效的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当原水、供水水质发生重大变化或供水水量严重不足时,供水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