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市200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京发改〔2006〕408号 2006年4月25日)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粮食局、中国
农业发展银行等四部门《关于公布2006年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315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我市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市2006年小麦(三等、下同)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白小麦72元、红小麦69元。当小麦市场价格高于最低收购价格时,由取得收购资格的粮食经营企业按实际市场价格收购;当小麦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格时,由市政府委托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最低收购价格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