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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对“湖南中南大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处理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对“湖南中南大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处理意见的通知
(湘教通[2006]139号)


中南大学:

  《中南大学关于对湖南中南大出国留学服务中心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复函》(中大办函孛壶[2006]9号)收悉。鉴于省教育厅对“湖南中南大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多次发出整改通知,但该中心依然一直违规经营,未达到整改要求,根据你校复函意见,决定对“湖南中南大出国留学服务中心”不予同意上报教育部换发新的资格认定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湖南中南大出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教外综资认字[2001]126号)已于2006年4月6日到期。“湖南中南大出国留学服务中心”不再具备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核心资质,不得再从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活动。

  2、建议你校在2006年6月30目前处理好如下事项:(1)依法妥善处理好该中心的所有遗留问题。(2)向原办理企业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撤销该机构。(3)向省教育厅缴还《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原件。(4)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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