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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鲁国土资发[2006]77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六年五月十九日

  山东省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规定,按照国土资源部、省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要求,为切实做好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建设厅、水利厅、交通厅、财政厅、气象局、旅游局等有关部门,以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编制本方案。
  一、上年度地质灾害发生概况
  全省平均降水834.0毫米,较多年平均多160毫米,属丰水年,降水的67.4%集中在汛期的7—9月份,且常以暴雨形式出现,因而由降雨引起的突发性地质灾害亦明显增多。
  全省共发生地质灾害33起,主要有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其中崩塌1起,滑坡8起,地面塌陷22起(岩溶塌陷19起、采空塌陷2起、第四系塌陷1起),地裂缝1起,特殊岩土灾害1起。共造成81间房屋、53亩农田受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31万元。
  在不同灾种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中,以滑坡最大,为77.10万元,占59%;特殊岩土灾害次之,为50万元,占38%;地面塌陷造成的损失为4万元,占3%,崩塌造成的损失较小,地裂缝没有造成经济损失。
  6—9月主汛期发生地质灾害26起,占全年总数的78.8%,造成损失129万元,占全年经济损失的98.2%。
  矿山采空塌陷发生在枣庄市台儿庄区、莒南县;岩溶塌陷发生在泰安市泰山区、莱芜市莱城区、临沂市城区西部、沂南县、蒙阴县;滑坡发生在青岛崂山区、淄博市博山区、临沂沂水县、蒙阴县、沂南县;崩塌发生在济南市历城区;地裂缝发生在沂水县;第四系地面塌陷发生在菏泽市牡丹区;特殊岩土灾害发生在潍坊市坊子区。
  二、主要地质灾害隐患分布和威胁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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