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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监管工作(2006-2008)规划纲要》的通知

  (七)、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的有效性
  完善网上办公条件,开通网上申报、网上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业务;建立食品企业基本信息数据库、完善食品企业电子资讯地图,为实行动态管理提供保证。
  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及时掌握食品生产的相关标准特别是国家强制性标准发布信息,确保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网(www.tjjj.gov.cn)上可查询与食品生产相关的有效标准信息,为食品生产企业组织生产和产品质量控制提供准确依据。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全系统要进一步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指导思想,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全面落实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制度建设。从实际出发,制定《天津市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天津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等级分类工作规范》、《天津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巡查工作规范》、《天津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回访工作规范》、《受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材料审查指导规范(试行)》、《食品生产许可前抽查复审实施办法(试行)》、《天津市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天津市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工作规程(试行)》等一系列工作规范及办法,通过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食品市场准入工作程序;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现责权一致。
  (三)增设食品生产监管机构。市局增设食品生产监管机构,对口国家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组建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直属事业单位),负责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工作,对口总局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在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执法稽查大队增加食品安全监察专业执法人员。在各区县质监局机关内增加食品安全监察行政编制、增加检验人员充实检测机构,增加事业编制。
  (四)加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经费投入。要争取政府支持,加大政府对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经费投入。从2006年起专项经费以400万为起点,每年增长50%,到2008年,力争每年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定期监督检验的抽查经费不少于900万元。同时要采取多种方式,增加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建设的资金投入。
  (五)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作用。要借助舆论监督,督促解决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上的区域性问题。要通过实施“黑名单”制度,对违法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通过建立社区食品监督协管员制度,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宣传食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介绍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的质量管理知识、食品质量安全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安全意识。
  (六)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效能。充分发挥食品学会、食品工业协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作用,通过行业协会举办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提高食品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充分依靠天津市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组织,为食品生产企业提供实施技术标准、质量诊断、工艺改造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和依照标准生产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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