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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对大庆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液化气站迁址建设的批复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对大庆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液化气站迁址建设的批复
(黑建城资[2006]11号)
大庆市城管局:
你局庆城管呈[2006]15号文件收悉。大庆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液化气站始建于1978年,现已无法满足有关规范要求。经研究,我厅同意该站在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东侧、新华加油站对面100米处迁址建设。请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工程设计,设计图纸按规定程序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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