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9.健全社会急救服务网络。按照“因地制宜、整合资源、保证需要”的原则,完善区市、镇(街道)社会医疗急救网络,2007年底以前,五市及黄岛区要建设独立的院前急救调度指挥机构,并逐步在中心卫生院设立院前急救服务分支机构。规范社会急救管理,严格执业准入,加强急救队伍建设;同时,加强医疗机构急诊科的建设,提高急救能力。
  10.加强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的要求,在五市和城阳、黄岛区人民医院建立传染病病房,在镇(街道)卫生院设置符合农村卫生防病要求的传染病门诊,重点建设的镇(街道)卫生院须同时设置隔离留观室,对传染病可疑病人实施隔离观察和转诊。
  11.完善采供血服务体系。按照卫生部对采供血机构的管理要求,由市中心血站对黄岛区和五市基层血站的血液采集、贮存、检验、临床供应等实施统一管理,形成全市统一、覆盖城乡的采供血服务体系,严禁非法采供血行为,坚决杜绝血源性疾病发生,确保全市采供血安全。
  12.加强农村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建设。充分利用社会和政府现有信息网络资源,建设完善覆盖城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系统、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卫生监督执法信息系统、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和应急指挥信息系统。2007年底前,完成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项目二期建设,并投入正常使用。
  13.完善爱国卫生工作机制。将农村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发改、财政、水利、农业、市政、卫生等部门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爱国卫生工作机制。推进农村卫生城市化管理进程,将农村改水、改厕、垃圾及污水处理、除四害和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纳入村镇建设规划,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实施村镇卫生综合整治,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到2010年,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0%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饮用水水质监测率达到95%以上,基本消除氟中毒危害。
  四、加快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14. 加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职人员的培养。各区市要高度重视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卫生院和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进修培训和学历教育制度。2006年至2008年,从全市每个镇(街道)卫生院选派7名业务骨干,分期分批到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进行半年以上的正规培训,不断巩固和更新业务知识,提高技术水平,培训费用由各级财政给予补助。发挥本市大、中专医学院校的作用,到2010年全市完成600名乡医的大专以上学历教育。学费由市、区(市)财政和个人按照比例承担。对参加学历教育人员实行定向培养、合同管理,明确责任、义务和权力。2010年后,凡是没有达到培训和学历教育要求、考取相应资格的,不得从事乡医和其他卫生技术服务工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