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建设。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格环保准入。从区域环境容量和资源保障能力出发规划产业布局和工业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和制定环境补偿政策、排污权交易政策、合理的排污费征收和使用政策等。以整治“两江四河三沟一溪”为重点,加大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和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加速城市(镇)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分类收集、资源化综合利用。
资源与生态保护。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以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为重点,强化对土地、水源、森林、草原、海洋等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依法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和小城镇用地规模,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新机制,加大耕地开发、复垦和整理力度,确保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全面加强和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积极推进韩江、榕江、练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和开发的区域协调与合作。依法加强海域、岸线保护性开发和汕头湾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抓好近海海洋生物增殖保护和海洋水质分类目标管理,促进海洋资源开发和保护良性循环。强化矿产资源管理,积极治理水土流失。加强各类自然保护区管护。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农业环境监测预警。深化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积极创建省、市级生态示范区和绿色社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
园林与绿化建设。加快中心城区“四大园林”和“三大绿化带”建设,大力推进社区住宅和街道立体绿化。北区形成以小型绿地和大型道路及沿海、沿河、沿沟、沿路绿化带为主,以公园、广场绿地及街心绿岛为辅的绿色结构。南区形成组团间山地、农田、风景游览区大面积园林绿化。潮阳、潮南、澄海和南澳着力抓好红树林、沿海防护林、水源涵养林与生态公益林建设,加强城镇园林绿化规划和建设,形成乔、灌木与绿地合理配套、协调高效的城市绿化体系,构筑城市生态廊道。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农业,加快发展生态旅游。
3、推动人口和谐发展
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控制出生人口数量,建立出生人口性别比监控制度,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严格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促进人口的有序合理迁移和流动。进一步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继续实施妇女和儿童发展规划,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实施妇女儿童困难救助工程,努力解决欠贫困、特殊妇女儿童的安居、就医和儿童就学问题。
(九)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1、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
促进充分就业再就业。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市场化就业服务体系,扩大就业渠道,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充分发挥市场的引导作用,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所有制的中小企业,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加快建立城乡并重的就业制度和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制定城乡一体化的就业和失业登记、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就业准入、劳动工资等政策。逐步实行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与户籍脱钩,与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对接的制度。加强技能型劳动力培养,提高劳动力素质,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组织实施“汕头市十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险制度,逐步提高社保基金支付能力和保障水平。以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为重点,逐步将流动劳动力、被征失地农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全面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加快“金保工程”建设,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大力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社会互助事业,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积极作用。
2、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
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注重社会公平,特别要关注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加强对垄断性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管,取缔非法收入,建立健全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采取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合理调节不同地区、不同阶层收入关系,高度重视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扶持和保护,解决特困群众在子女上学、医疗、住房、法律援助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在全面提高居民吃穿用等基本消费水平的基础上,加快培育住宅、汽车、信息等消费热点,拓展文化、教育、旅游、保健、体育等消费领域,丰富居民生活内容。积极开拓农村市场,努力扩大农村消费。
3、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健全卫生保健体系。全市建立起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卫生管理体制和财政保障机制,卫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以及不同人群之间享有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得到较大改善,城乡居民的健康素质和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汕头市作为粤东区域性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强化全行业管理,合理调整城市中心区卫生资源布局,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建立由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预防保健机构、急救网络组成的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改革卫生事业单位内部运行机制,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下有利于医疗机构良性发展的新体制。积极推进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在卫生资源相对缺乏的农村地区引入社会资源兴办有一定规模的医疗机构,构建与小康生活水平相适应的新型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体系。依法加强和规范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社会环境卫生水平的提高。“十一五”期末,医学科技总体水平继续保持在全省地级市的前列。
发展社区服务与社会救助。整合社区资源,引导科技教育、医疗卫生、劳动、法律等服务进社区,发展以政府为主导、居民自助与志愿服务为主体、公共服务为补充的社区服务体系。鼓励社会互助,发展慈善事业。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发展老龄事业,健全以家庭养老与社区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养老机制。大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健全城乡特困户、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和社会捐赠制度。到2010年,在全市基本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以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责任明确、运转协调、功能健全的社会救助体系。
发展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加强体育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全民健身活动和竞技体育。重点办好中国乒协汕头市乒乓球学校和中国泳协汕头市跳水学校,充分发挥中国乒乓球、跳水队汕头训练基地的作用,积极向省、国家队输送优秀运动员,竞技体育整体实力位居全省前列。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发展健身服务、竞赛表演、体育培训、体育彩票和体育用品业等体育产业。
4、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公共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体系。建立和完善以预防为主,预防、处置、救援相衔接,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作有序、运转高效的预警和应急指挥管理体系,提高政府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完善灾害救助机制,提高台风、暴潮、地震等灾害紧急救助能力。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加强政府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法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新局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规和技术支撑体系、监管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体系。
切实维护社会安定。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建设覆盖全省城乡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对不安定因素的预防和控制能力,严厉打击犯罪活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
加强国防动员和重要物资储备。继续完善国防动员组织体系,加强民兵预备役建设,推进平战结合、军民兼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经济与军事双重效益。完善地方粮食储备和风险基金制度,建立健全粮食预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加强石油等重要物资储备,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和市场监管机制,完善重要物资安全体系,确保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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