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汕府〔2006〕4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简称《纲要》)业经市十一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实施。
《纲要》根据《中共汕头市委关于制定汕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广东省东西两翼经济发展规划意见》编制,提出了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和市场主体行为导向,是“十一五”期间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的总体规划,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是编制和实施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类专项规划、区县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
各区县、各部门应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2006〕4号)的要求,抓紧做好有关规划的衔接工作,使全市各类规划与《纲要》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各类专项规划和区县规划的编制部门应于5月8日前将有关规划文本一式四份(包括电子文档)送市发展改革局进行衔接。市政府所确定的“十一五”重点专项规划由市发展改革局会同有关部门上报市政府审批后发布;一般专项规划由规划编制部门印发,报市发展改革局备案。
各区县、各部门要认真制定有关专项规划、地区规划的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有计划地落实《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任务,促进全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和社会和谐。
汕头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汕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2006年3月10日汕头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2006~2010年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期。为加快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根据《中共汕头市委关于制定汕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广东省东西两翼经济发展规划意见》,按照《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规定,编制《汕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简称《纲要》)。《纲要》是“十一五”期间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的总体规划,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也是编制和实施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类专项规划、区县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
一、发展基础与环境
(一)发展基础
“十五”期间,我市面对经济体制、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转型期的诸多矛盾,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战略思想统揽全局,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汕头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调整结构,加快发展,强化管理,提升素质”的总体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凝聚人心,组织突破,有效扭转了经济一度下滑的态势,实现了全市经济较快恢复性增长,促进了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推进,开创了稳定发展的新局面。
国民经济在新的起跑线上稳步发展。全市经济从2001年GDP下降1.9%的“谷底”,逐渐恢复到2004年GDP增长11.1%。2005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650.83亿元,增长11.3%,五年间年均递增6.9%。人均GDP13298元,年均递增5.4%。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9.44亿元,年均增长9.2%。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733.5亿元,年均递增15.9%。
产业综合竞争力明显提升。2005年,全市第一、二、三产业比例为6.8∶51.5∶41.7。工业的主导地位明显增强,全市初步形成以纺织服装、玩具礼品、工艺毛衫、轻工机械、精细化工、音像制品为主体的工业产业集群。拥有中国名牌产品8个、中国驰名商标5件、广东省名牌产品50个、广东省著名商标72件,荣获“中国品牌经济城市”称号。澄海区和潮阳区谷饶、潮南区峡山、两英、陈店等镇(街道)分别获得“中国玩具礼品城”、“中国工艺毛衫名城”及“中国内衣名镇”、“中国名家居服装名镇”、“中国针织名镇”等区域性品牌。农业标准化、产业化水平明显提高,建成60个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91个农产品通过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1个农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现代物流、商务会展等生产服务业发展迅速,服务业行业门类基本配套。
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汕头珠池港区二期工程、汕汾高速公路汕头段、粤东信息大厦、华能汕头电厂二期、惠州--汕头500千伏输变电工程Ⅱ回路、牛田洋海堤达标加固、外砂桥闸重建等一批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投入使用。2005年末,全市港口综合通过能力达到2518万吨,其中集装箱吞吐能力58万标箱。全市84%行政村通水泥路,公路密度达90公里/每百平方公里,国道324线、206线与深汕、汕汾高速公路在中心城区交汇形成公路网络主骨架。厦深沿海铁路列入国家建设规划。全市电话普及率达76%,互联网注册用户18.2万户,出口国际邮件直达18个国家和地区。市域内电力装机容量达203.4万千瓦,区域性电力生产、调度能力提高。水利防灾和供水能力增强。
城市发展形成新格局。经国务院批准,我市于2003年实施行政区划调整,市区面积从301平方公里扩大到1956.4平方公里,城市发展空间得到拓展。2004年末,全市城区建成区面积192.9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102.3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0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07平方米,人均道路面积8.52平方米,每万人拥有公共汽车3.75标台。以中心城区为核心,澄海、潮阳、潮南区治所在地为副中心,南澳为前沿,一批中心镇为骨干的海湾型组团式城镇体系初步形成。
生态与环境建设取得新成效。全面实施“碧水蓝天绿地工程计划”等行动,城市生态质量继续改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取得申报“国家园林城市”资格。各项空气指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日报污染指数(API)保持在I和II级之间;饮用水源和地表水水质达标率均达100.0%。中心城区区域噪声环境质量达到《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2类标准,潮阳、潮南、澄海、南澳各城区区域噪声环境质量也稳中有升。以创建生态示范村(镇)为载体,大力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建成南澳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多个省级、市级的生态示范区、绿色社区。森林保护与生态公益林建设成效明显。汕头市海岸湿地自然保护区成为国内首个GEF湿地国际示范区。
社会事业实现新发展。科技研究开发和产业化成效明显。2001~2005年全市共推广转化科技成果535项,取得科技成果358项,其中国内先进水平以上(含)325项;共获国家专利授权8085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108件,专利授权量居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前列。经认定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50家(其中国家级20家)、省级民营科技企业232家,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例提高到16%。“普九”教育成果得到巩固,民办教育快速发展,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44.1%,教育层次、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的教育体系初步形成。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公共卫生事业加快发展,体育事业成绩喜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1%,以社会保险为主,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全面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
人民生活水平有新提高。2005年,中心城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0630元和4321元,分别比上年增长7%和5.7%。城乡居民人均储蓄存款余额达到14930元,年均增长14.3%。供电、供水、公共交通、医疗卫生、文化和社区服务改善,居民现代文明素质明显提高。人口自然增长降至5.49‰,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约75岁,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