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桦南县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技术鉴定会议纪要》的通知
(黑城规技[2006]7号)
桦南县人民政府:
你县重新修编的《桦南县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已于2006年1月19日召开的省城市规划技术鉴定会议上原则通过。现将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你县按照会议纪要的要求做好总体规划的完善定稿工作后,依据法定程序上报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审批。
二00六年一月十九日
桦南县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技术鉴定会议纪要
依据国家及省城市规划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黑龙江省城市规划技术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于2006年1月19日在省建设厅召开技术鉴定会议,对《桦南县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进行了技术鉴定。参加会议的有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代表及城市规划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建设厅副厅长庄严同志主持了会议。会议听取了桦南县县长助理岳厚盛同志关于桦南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过程及修编情况的汇报,与会同志认真审阅了总体规划成果,并形成以下主要意见:
一、桦南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是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组织和领导下,县建设局和规划编制单位做了大量的工作。规划指导思想、原则明确,城市发展战略、城市规划区范围、县域城镇职能分工等内容基本符合桦南的实际,规划成果基本达到《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黑龙江省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规范》的要求。经本次会议审查,原则同意通过技术鉴定。
二、为使规划成果更加完善,会议同时对总体规划提出如下深化意见:
1、应对城市用地的发展方向做进一步论证,根据城市发展实际对居住用地和生产性用地的布局做适当调整,避免单项交通量过大而产生新的城市问题。对铁路两侧居住用地性质的改变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
2、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应结合国家的方针政策增加“迁村并点”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内容。重新核算城市化统计口径。
3、重新校核人口规模的统计口径和测算方法。
4、解决好过境公路与城市道路之间的关系,对过境公路与铁路的立交设置应做进一步分析论证,补充综合交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