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乡互动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青发[2006]5号 2006年4月7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央和省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进一步加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互动的力度,以发展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以文明村镇建设为突破口,积极推进社会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城市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全面加强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切实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落到实处。
(二)目标任务
“十一五”时期是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各级党委、政府要抓住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坚定决心,加大投入,扎实推动新农村建设迈出重大步伐。力争到2010年,全市三分之一左右的村庄率先基本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生产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十一五”期间,郊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6%以上,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力争到2010年,各市在全国百强县和全省30个经济强县中的位次大幅前移,镇级可支配财力全部达到1000万元以上。现代农业体系建设日臻完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全面实现村村通柏油(水泥)路、客运车、自来水、电话、有线电视、网络。
---生活宽裕。到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600元以上,恩格尔系数降至35%左右,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0平方米以上。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实现老有所养,劳有所工,幼有所教,贫有所助,病有所医。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60%以上,被征地农民适龄人员参保率达到95%以上。有转移就业要求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率达到90%以上。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高水平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占农村人口的比例达到95%以上。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农村低保人员实现“应保尽保”,每个镇(街道)建有一处中心敬老院,农村五保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80%以上。
---乡风文明。农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显著提高,民主法制观念明显增强,尊老爱幼传统发扬光大。镇(街道)均建有图书阅览室、培训室、文体综合活动室、共享工程电子阅览室、数字电影放映室和文化广场齐备的综合文化站,村(居)均建有图书阅览室、培训室、文体综合活动室齐备的文化大院。坚决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黄赌毒”现象,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社会治安良好,刑事案件发案率不断降低,村民对社会稳定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文明家庭、文明村(居)和文明镇(街道)均达到80%以上。
---村容整洁。村庄规划科学合理,农民住房实用、美观、大方,村内主要道路基本实现硬化、绿化、净化、亮化、美化。推进生态村(居)建设,村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村内环境整洁有序,清垃圾、清污水、清柴垛和改水、改路、改灶、改厕(以下简称“三清四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生活垃圾基本实行集中处理,污水处理率不断提高,60%以上的农户使用清洁能源,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0%以上,环境优美镇达到80%以上,文明生态村达到50%以上。
---管理民主。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五个好”村党组织达到80%以上。健全村级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制度,基层组织依法办事、照章理事的能力明显提高,群众对村级班子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85%以上的村达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村标准。
(三)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先行,试点示范。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全面系统规划新农村建设。坚持规划一步到位,建设分步实施,实行示范带动,确保科学有序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新农村建设要因村制宜,一村一策;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
---坚持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之间良性互动、共同繁荣。
---坚持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坚持以改革促发展,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创新农村建设和管理方式,形成政府扶持、以农民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新农村建设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