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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绿园区与汽车产业开发区区划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五、中小学校有关问题

  (一)西新、日新、繁荣、东山4个村村小及全部人员随所在村整建制划归到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开源村村小学人员不分流,学区不变。

  (二)长春市第22中学划归汽车产业开发区后,依据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必须保证西新镇剩下4个村的学生今后按照学区内生源对待。长春市第22中学不能撤并,今后开发区内学校的撤并必须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长春市第22中学划转到汽车产业开发区后,对绿园区不给予补偿,学校债权债务一并划转到汽车产业开发区。

  (三)原绿园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不能改变用途,区划调整后由汽车产业开发区管理,与绿园区教育局共同使用,具体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

  六、公安管辖范围问题

  绿园分局和锦城分局之间的交接工作暂缓进行,待汽车产业开发区分局管理体制完全理顺后再正式交接。交接前一切治安管理工作仍由绿园分局全权负责。

  七、敬老院问题

  西新镇敬老院划归汽车产业开发区,敬老院债权债务一并划转。划转后,保持敬老院供养五保对象不变,由汽车产业开发区承担。绿园区抓紧申报西新镇新建敬老院项目,市里优先列入年度计划,予以重点扶持。

  八、卫生院问题

  西新镇卫生院及防保站划归汽车产业开发区,卫生院债权债务一并划转。绿园区抓紧申报西新镇新建卫生院项目,市里优先列入年度计划,重点扶持。

  九、创业社区问题

  原绿园区春城街道办事处创业社区整体划入汽车产业开发区,其人员、债权债务一并划转。

  十、开源村村级资产及债务问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吉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交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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