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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闽港促进会办公室关于2006年闽港合作八大平台工作计划的通知


  (四)组织我省物流界代表赴港参加物流管理培训。

  六、旅游合作平台(牵头单位:省旅游局)

  (一)建立闽港旅游互访机制,争取每年开展一次互访、组织一次推广活动。

  (二)邀请香港旅游机构、投资商参加第二届海峡旅游博览会、武夷山旅游节、泉州旅游节等活动,开展交流和项目洽谈。

  (三)参加9月在港举办的亚太旅游协会交易会、2月在哈尔滨举办的第九届海峡两岸旅行业联谊会和2月在成都举办的泛珠三角“9+2”区域合作洽谈会,进一步加强闽港两地的旅游合作。

  (四)通过福建电视台、《海峡旅游》、海峡之声广播电台、《海峡旅游》网站等媒体,向包括香港在内的世界各地的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提供闽港旅游资讯。邀请香港新闻媒体到福建采访采风。

  (五)争取更多的香港旅行商在我省设立独资旅行社和合资旅行社。包装精品旅游路线,开辟闽港澳连结欧洲等境外旅游路线,积极拓展境外客源市场。

  七、贸易合作平台(牵头单位:省外经贸厅)

  (一)组织和引导我省出口企业与香港企业合作,拓展我省出口市场,尤其在海峡两岸尚未直接三通的情况下,采用闽港联合拓展对台出口市场的做法,积极扩大对台出口。

  (二)组织和引导企业参加香港家庭用品展、香港礼品及赠品展、香港国际五金及家居装饰展、香港国际文具展等各种经贸展会。

  (三)把我省外经贸网与香港贸发局的网络进行链接,发布闽港经贸信息,为我省外贸企业提供政策法规、商贸配对、市场资讯、展会信息、咨询服务等信息,帮助企业拓展海外市场。

  (四)加强闽港会展合作,吸引香港企业进入我省会展市场,参与、合作、提升“福建商品交易会”、晋江鞋博会、石狮海博会等展会水平。

  八、人才合作平台(牵头单位:省人事厅)

  (一)开展人才培训。会同省建设厅、科技厅、经贸委、卫生厅、法院等与香港有关高校、机构联合举办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民营建筑企业经营管理、科技创新、财会管理、旅游、法律、物流管理、公共卫生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高校教育管理等11个培训班。

  (二)促进智力引进。支持企事业单位引进香港金融、贸易、物流、旅游等方面的人才;聘请香港高校知名教授担任我省高等院校名誉教授或者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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