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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闽港促进会办公室关于2006年闽港合作八大平台工作计划的通知

  三、金融合作平台(牵头单位: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省发改委)

  (一)落实福建金融学会与香港银行学会合作内容,双方开展信息互换工作;开展人才交流和培训工作,组织1~2期闽港金融合作研讨会和金融高级人员培训班。

  (二)参照广东与港澳金融监管部门建立年度磋商机制的做法,争取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建立联系,相互探讨加强区域性金融市场合作,改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人才交流培训等内容。

  (三)加强与香港证券监管机构的合作,继续引导推动一批优质企业赴港上市融资,择机举办1-2场企业香港上市推介活动。

  四、中小企业合作平台(牵头单位:省经贸委)

  (一)依托香港贸发局服务平台组织我省中小企业赴港参加各种国际展览会,重点参加香港钟表展、服装展、中小企业推广日活动等。

  (二)加强闽港中小企业合作示范平台建设,支持和引导漳州钟表、家具、福安电机、莆田电子产业缺失项目合作的建设。

  (三)邀请香港厂商会、总商会、旅港福建商会来闽考察,对福安电机电器产业升级、漳州钟表家具、莆田电子等项目进行专项考察和对口交流。

  (四)依托香港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服务平台,开展闽港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合作。上半年闽港联合在厦门举办“闽港合作走向国际交流会”,开展“中小企业走向国际面面观”主题讲座和企业融资财务、企业发展与管理、企业产品拓展三个专题研讨会及专家咨询服务活动;下半年闽港联合在晋江举办“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交流活动;选送部分产业集群服务功能比较完善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人员到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培训;组织香港专家顾问服务协会与我省各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商讨合作方向。

  (五)与香港中华总商会联合在港举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培训班”

  五、物流业合作平台(牵头单位:省经贸委)

  (一)上半年组织我省物流企业、物流项目赴港,推介我省物流发展情况和合作需求情况,与香港业界对接洽谈。

  (二)下半年请香港经济发展与劳工局有针对性地组织业界来闽考察,开展专项合作。

  (三)鼓励香港企业来闽参与我省现代物流业的建设,着力引进香港大型航运企业和香港知名专业物流企业入驻我省港口和物流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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