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热电行业节能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制定和下达年度单位能耗考核指标,把单位能耗降低指标换算成节能量,分解落实到每个企业,加强考核。
(三)加强跟踪、评价和指导。一是组织专家制订行业能源利用节能指导体系和评价体系,对企业能源利用状况进行评估和指导;二是研究本行业能耗先进水平,建立相应数据库,及时在杭州热电季刊上刊登;三是收集、汇总、评估节能设备、产品、技术信息,为企业节能技术开发技术改造和管理提供咨询和培训。
(四)考核指标
1、供电煤耗考核指标。以2005年(“十五”期末)各地方电厂(热电厂)的供电标煤耗为基数,凡高于供电标煤耗400克/千瓦时的地方电厂在“十一五”期间每年下降4克/千瓦时为考核指标,凡低于供电标煤耗400克/千瓦时的地方电厂在“十一五”期间每年下降2.5克/千瓦时为考核指标。
2、供热煤耗考核指标。统一按照杭州市物价局关于杭州市区煤热价格实行联动的通知(杭价商[2005]38号文)中规定供热标煤单位消耗为每吉焦42.88千克,为“十一五”期间的考核指标。
3、厂用电率考核指标。以2005年(“十五”期末)各地方电厂(热电厂)的厂用电率(热电厂用电率应分别为发电厂用电率和供热厂用电率)为基数, “十一五”期间平均每年下降0.15个百分点为考核指标。
4、热效率与热电比。以2005年(“十五”期末)各地方电厂(热电厂)的热效率与热电比为基数,“十一五”期间平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为考核指标。
(五)考核办法
1、供电标煤耗每超过考核指标1克扣减下年度发电量计划(10-20)小时。
2、当年新投产的机组不参加考核。
3、热电行业节能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六)考核管理
1、各企业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将上季度能耗情况表报送市经委能源处和节能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能耗考核工作,指定有关部门和专人负责,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数据,不得虚报,否则一经查实,将予处罚。
3、节能行动领导小组实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按照“三公”的原则予以公布。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节能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附件:1、杭州市热电行业节能行动企业名单
2、杭州市二○○五年热电行业生产经技指标汇总表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二○○六年六月二日
附件1:
杭州市热电行业节能行动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