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继续推进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保护知识产权依然是今年整规工作的重点之一,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2006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要做好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体系建设,尽快修订出台《福建省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管理规定》;要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与保护知识产权重点企业的定期沟通协调制度;要加强知识产权常态监管,认真组织“山鹰行动”、“阳光行动”、“蓝天会展行动”等全国统一部署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商标、版权、专利和进出口等领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要积极开展“4€26”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认真做好“中国保护知识产权成果展览会”的参展组织工作,展示汇报我省保护知识产权成果;要重点加强党政干部、执法人员、企业法人的培训,提高基层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要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把行业协会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的重要平台;要大力实施名牌战略,鼓励和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创建创新型企业,建设创新型省份。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的通知》以及全国整规办的统一部署,建立综合性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并通过完整的案件受理、转交办理、跟踪监督、办结反馈、情况汇总等工作机制,强化案件督办。
牵头单位: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厉打击传销。按照国务院颁布的《
禁止传销条例》和《
直销管理条例》的要求,规范直销,加强直销企业的日常监管,保证直销业的健康发展。同时,要严厉查禁传销,特别是要坚决取缔“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和利用互联网等形式的传销活动,严厉查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务求摧毁传销网络,严防传销进入学校。打击传销活动根据国务院的专门部署组织实施。牵头单位:省工商局。
(四)深入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一是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重点整治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以及美容服务、医疗服务的违法广告;整治以新闻报道方式误导公众的违法广告行为;整治在网站、声讯服务台等传媒宣传色情、封建迷信等不良内容文化广告,严禁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广告和不实信息;加强对广告行业的管理,健全广告监管制度。牵头单位:省工商局。二是打击内贸活动中的商业欺诈行为。重点整治商业企业不规范促销、虚构或夸大特许经营品牌效应、骗取加盟费的行为;打击美发美容服务业违规经营行为。牵头单位:省经贸委。三是打击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中的各类商业欺诈行为。加强对外贸经营、经济合作活动的监管,查处发布虚假信息,欺骗劳务人员、施工单位和投资者的行为和无资质、超范围经营行为;强化对境外就业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查处建筑企业境外承包工程中的欺诈行为和违反外汇、海关管理规定的行为。牵头单位:省外经贸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