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长春市政府系统互联网政务网站考核评议实施方案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长春市2006年电子政务工作安排的通知》(长电政办发[2006]4号)的安排,2006年要继续做好政府系统互联网政务网站的考评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2006年长春市政府系统互联网政务网站考核评议实施方案》,现将其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
2006年长春市政府系统互联网政务网站考核评议实施方案
为做好2006年全市政府系统互联网政务网站考核评议有关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考核评议的范围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府网站;
(二)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建设的互联网政务网站。
具体名单见附件1:《2006年考核评议的市政府系统互联网政务网站》。
二、考核评议内容
按照《关于印发长春市2006年电子政务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关于互联网政务网站的建设任务安排,2006年的互联网政务网站要在做好信息公开的同时,努力提高信息联动水平,在互动窗口的网上办事功能建设方面寻求突破,提高为公众和企业服务能力。
(一)网上政务信息公开情况。1、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政策、法规和文件的上传工作。特别是由本部门产生现在仍在执行的非密文件,都要实现网上公开。2、做好本部门的情况介绍工作。各部门的基本情况、发展计划、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等工作都要及时在网上公布。3、政策解读、公务员招考等其它政务及服务类信息。4、通过会议信息文字网上直播等方式,实现动态政务信息及时上网发布。
(二)办事表格上网情况。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完成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面向事业单位、企业和公众的办事表格上网及网上表格下载工作,且附有详细、明晰的填表样式,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可完成网上表格预审工作。
没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单位,经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确认此项不扣分。
(三)网上互动功能情况。各部门和单位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网站开展政策咨询和解答,受理网上投诉和建议,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解答公众网上留言,进行网上政务新闻发布,加强互动窗口管理,建立健全公众留言预审发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