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构建内外贸经营一体化、生产与流通有机结合的新型流通管理体制。重点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贸工农一体化、代理制等现代流通方式和组织形式。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积极发展适合新时期农村消费特点的连锁超市、便利店等新型流通业态。落实鼓励现代物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做好物流业发展规划,加快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公共物流信息平台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培育现代物流市场,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现代物流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不断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综合服务质量。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健全产品质量监管机制(省经贸委、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十四)继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以政府信用为示范,尽快出台《福建省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依法建立健全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征集、评估、服务和监管制度,健全信用信息网络,搭建互联互通平台,重点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加快实施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管对象的信用等级分类管理,规范信用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的行为,建立健全信用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开展行业和企业诚信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同业公会、商会、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作用,逐步健全政府监管服务、行业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市场化运作的社会信用服务体系(省信用办牵头)。
五、深化财政价格和投资体制改革
(十五)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城乡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发展。建立省对县市“六挂六奖”的财政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地方税性收入增长、粮食产量、简政减员、财政赤字削减、债务化解、设区市对县财力补助等情况给予奖励性补助,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加快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建立体系完善、反映全面、分类明细、口径可比、便于操作的收支科目体系,准确反映政府收入来源和支出用途。扩大省级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试点范围,将尚未纳入改革的省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试点范围(个别性质特殊的部门除外)。积极推进市、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进程。强化金融企业财务管理。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加强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管理 (省财政厅牵头)。
(十六)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开展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改革试点工作。完善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电价政策,发挥价格杠杆优化电力资源配置的作用。实施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电价政策。建立综合水价调控机制,推进水价改革,落实污水处理收费政策,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推进石油价格改革,完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省物价局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