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汕头市海洋与渔业局2006年汕头市伏季休渔实施方案的通知
(汕府办〔2006〕8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头市海洋与渔业局制订的《2006年汕头市伏季休渔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2006年汕头市伏季休渔实施方案
(汕头市海洋与渔业局 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为确保全市伏季休渔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农业部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渔业法》、农业部和省有关休渔文件为依据,以养护海洋渔业资源,促进海洋捕捞渔业的可持续发展,保护渔民的切身利益为宗旨,从稳定压倒一切的高度出发,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执法,强化监管,确保今年伏季休渔工作安全、顺利完成。
二、休渔对象与范围
6月1日12时起至 8月1日12时止,除刺网、钓业、笼捕外,不论是单一作业或兼业生产的其它所有捕捞渔船和作业单位,一律禁止在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海域从事捕捞生产。凡在闽粤交界海域(北纬22度30分至23度30分、东经117度至120度)作业的灯光围网渔船同时实行休渔。
三、实施步骤和主要工作
今年伏季休渔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健全指挥机构,开展宣传发动,充分做好伏季休渔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管理准备。
1、组织领导
沿海各级政府必须重视伏季休渔工作,把它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有休渔对象船的镇,要成立协调指挥机构,切实加强对本地区伏季休渔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认真总结去年休渔管理的经验教训,认清当前我市渔业捕捞存在经济效益滑坡、渔民的经济需求和海洋渔业资源矛盾突出等新情况,一定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主管渔业的区(县)长、镇长要亲自抓,防止突发事件发生。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齐抓共管。海洋与渔业、公安、消防、边防、民政、工商、宣传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伏季休渔的宣传、管理、执法、治安、消防等方面的工作,把好海上、码头、港口、市场、冷库等主要关口,实行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