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要符合现行建筑节能标准要求,改造内容应包括两个方面,即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改造和室内供热系统改造,通过改造优化建筑物使用功能。
(三)行政机关(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楼节能改造先行。要认真落实各年度节能改造项目计划,抓好建筑节能改造示范试点,以点带面,推动行政机关办公楼建筑节能改造的全面开展。
(四)坚持“谁的产权谁负责”的原则,多渠道落实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金。行政机关(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节能改造资金由财政统一安排,企业(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节能改造资金由单位负责安排,城市居民个人住宅节能改造资金,采取个人筹资为主,单位和政府补贴为辅的办法解决。
(五)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辖区内既有建筑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改造方案、资金筹措等进行审查,并对既有建筑改造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依据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验收评估,建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对验收达不到节能改造效果的,责令限期整改。
三、大力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
(一)积极利用可再生能源,重点推广太阳能供热、制冷及生活热水、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采光照明、海水源热泵、淡水源热泵、浅层地能热泵等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
(二)在住宅建设中,大力推广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尽快制定技术规程,编制标准图集,完善竣工验收及维护措施。住宅小区、城镇道路、广场和公园等场所,要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照明技术。在城市供暖中,积极推广地源热泵技术和海水源热泵技术。抓好利用可再生能源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三)在新农村建设中,要积极发展节能省地住宅,推广使用节能新技术,积极推广使用太阳能利用技术、秸秆气化、沼气技术和生物质发电技术。加强对村镇节能工作的指导,组织试点示范工程,政府在政策上扶持,技术上支持。
四、加快城市供热设施改造
(一)积极开展供热采暖设备、设施和供热管网的技术改造,提高热能利用效率。各地要抓紧制定城市供热管网和设施改造计划,落实改造资金,启动首批改造项目。城镇新建居民住宅和公共建筑,凡使用集中供热设施的,要设计安装具备分户计量和分室调控功能的采暖系统。既有建筑的热计量系统改造要随建筑节能改造同步进行。